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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六期开发两大调整

他山之石●地区开发●
2000-03-16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驻东京记者 蒋道鼎 我有话说

地处日本最北端的北海道,面积虽占日本总面积的22%,而人口却不到全国总人口的5%。北海道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但严寒多雪的气候,使人们的生活和生产活动受到很大制约。为合理配置资源和人口,保持国土均衡发展,日本从100多年前就开始了对北海道的开发。

明治维新后的第二年(1869年),日本政府就在北海道设置了“开拓使”,在大量移民去北海道开垦的同时,高薪聘请外国顾问,开始对北海道进行有组织的开发。1950年,日本又制定了《北海道开发法》,不仅在中央政府设立了北海道开发厅,并在北海道首府札幌市设置了开发局,1956年还创建了相当于地方开发银行的北海道开发公库,对扎根于北海道的特定产业经营者提供长期低息贷款或债务担保,从而形成了一元化的开发体制。

从1952年到1997年,北海道开发厅连续实施了5期综合开发计划,分别投入资金132万亿日元。这期间,北海道人口增加了140万,并发展成为日本重要的食品供应和加工基地,还为日本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部分能源保证。但随着日本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北海道开发计划也面临调整压力。

培育地区产业群

前5期综合开发计划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北海道的产业结构并未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以供应原材料为主的第一产业仍占很大比重,而以加工业为主的第二产业只占25%,社会资本和技术积累进展不大,产品附加值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北海道与日本其他地区的发展差距进一步拉大。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展和市场竞争的激化,作为北海道基础产业的农林水产业和钢铁、造船业开始衰退。

1998年4月,北海道开发厅制定了第6期综合开发计划。新的综合开发计划强调,要重新认识地方自治体和民间企业的作用,走内涵发展之路,让地方自治体和民间企业充当地区开发的主体,自主选择发展方向和采取相应的措施。中央政府在继续实施基础性项目的同时,通过推进“产—学—官”(产业界、大学、政府研究机构)联合,对富有创造力的地方自治体、民间企业和个人的开发热情予以支持,并通过促进同一地区内不同开发主体之间以及地区与地区之间的竞争,使开发方向及措施更趋合理。

基于这一认识,北海道从1999年起开始实施“培育地区产业群工程”。目前,北海道道南、道中、道北、鄂霍次克、十胜、钏路和根室等地区都开始集中发展与本地区基础产业相关的行业,力求形成产业群,以改善地区产业结构,谋求经济发展。有关部门还设立了“北海道地区技术振兴中心”,支持风险企业和个人的创业活动,为“培育产业群工程”创造环境。

建立“主导型”产业基地

为突破产业基础薄弱,基础产业落后等不利因素的制约,北海道近年来采取的另一重要措施是,将有限的资金、人力和研究开发力量集中投入具有优势的产业部门,对有可能在21世纪起主导作用的产业进行重点培育,以增强经济发展的后劲。

为推动北海道开发,日本于1971年制定了“苫小牧东部地区大型工业基地开发计划”,但由于20世纪70年代两次石油危机、80年代日元急剧升值和90年代泡沫经济崩溃的影响,这一开发计划始终进展不顺。1995年,日本又制定了“苫小牧东部开发新计划”,对原来的以基础工业和资源型工业为中心的开发方针进行了调整,确立了将苫小牧东部作为推动北海道产业发展基地的方针,推行包括生产功能、研究开发功能和居住生活功能在内的一体化综合开发。

目前,火力发电厂、石油储备基地、煤炭中心已经建成,五十铃等汽车企业以及机械、金属、医药、玻璃等制造业和流通领域的企业也先后进入基地,其中有34家企业已开始运行。为基地内企业提供服务的技术中心也已建成开放。通过今后10年的继续开发,这一地区有望形成以新材料和信息产业等为中心的大型工业基地,从而把北海道开发推向新的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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